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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实际购房过程中,很多人都会先支付一定比例的定金。定金是在合同订立或在履行之前支付的一定数额的金钱或替代物作为担保的担保方式。那么在房屋交易中的定金,可退还吗?答案是肯定的,《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和《*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都对相应的条件作了规定。
购房定金
购房定金,顾名思义,就是在购房过程中的支付的定金,是购房者在合同订立前或者支付放款前,向开发商支付一定数额的金钱。《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规定,定金的数额由当事人约定,但不得超过主合同标的额的20%。实际操作中,定金的数额及比例由开发商制定,但缴纳定金的比例一定不会超过总房款的20%。比如一套总价200万的房子,定金不能超过40万。
定金退还
什么条件下定金可以退还呢?
1、《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22条规定:不符合商品房销售条件的,开发商不得销售商品房也不得收取任何预订款性质的费用。比如开发商不具备售房资格,五证不全,即使购房者交了定金,不论有没有签订定金协议,开发商都要无条件退还定金。
2、《*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因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方也是应当返还定金的。不能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也就是不可抗力的因素,比如房地产政策出台购房资格被限制了、*比例提高等,购房者可以要求退回定金。
3、卖方存在欺诈行为,这种情况也是很有可能发生的,如果真的出现了购房者想要退定金的原因是因为卖家欺骗了自己,双方在签订合同时无法协商合同条款,或者是所签的合同条款存在欺诈故意隐瞒的情况,那么在这种情况下,卖家也需要退还购房存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