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从北海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自2020年6月1日起,该中心先行开通部分银行“偿还商业贷款提取”业务(其他银行也将陆续开通)。
受理范围:
在北海市行政市区内的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兴业银行、市区农村信用社等四家银行办理商业性住房公积金贷款缴存职工。
申请条件:
1、一个家庭有多笔房贷的(含住房公积金贷款和商业贷款),每年只能提取住房公积金偿还其中的一笔房贷。
2、若选择偿还商业贷款且以在上述四家银行办理过商业性住房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正常偿还贷款期间(不含提前还贷),每间隔12个月可以申请提取一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