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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北海市发放住房公积金9.63亿元,增长72.28%

来源:吉屋网   发布时间:2020-03-31 16:21:05

根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50号,以下简称《条例》)和《住房城乡建设部 财政部 人民银行关于健全住房公积金信息披露制度的通知》(建金〔2015〕26号)规定,经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审议通过,现将北海市住房公积金2019年年度报告公布如下:

一、机构概况

(一) 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有21名委员,2019年召开2次会议,审议通过的事项主要包括:《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执行情况及2019年住房公积金归集使用计划的报告》《关于2018年住房公积金增值收益分配方案执行情况及2019年增值收益分配计划方案的报告》《北海市住房公积金2018年年度报告》《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2018年度住房公积金财务报告》以及调整受托银行委托贷款手续费、调整自愿缴存住房公积金利息补贴、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在合浦县农村信用社开设账户、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在北部湾银行等四大银行申请开户等事项。

(二)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为直属北海市人民政府不以营利为目的的副县(处)级参公管理事业单位,设5个科,2个管理部。从业人员55人,其中,在编38人,非在编17人。      

二、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2019年,新开户单位273家,实缴单位2287家,净增单位210家;新开户职工1.68 万人,实缴职工11.12万人,净增职工 1.32万人;缴存额15.42亿元,同比增长19.91 %。2019年末,缴存总额107.69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6.70%;缴存余额42.06亿元,比上年末增加11.42%。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业务的银行6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 家。

(二)提取:2019年,提取额11.12亿元,同比增长24.52%;占当年缴存额的72.10%,比上年增加2.66个百分点。2019年末,提取总额65.64亿元,比上年末增加 20.40 %。

(三)贷款

1.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贷款*额度50万元,其中,单缴存职工*额度40万元,双缴存职工*额度50万元。

2019年,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656笔9.63亿元,同比分别增长52.82%、72.28%。

2019年,回收个人住房贷款3.21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个人住房贷款2.54万笔59.47亿元,贷款余额38.52亿元,分别比上年末增加11.68%、19.30%、20%。个人住房贷款余额占缴存余额的91.59%,比上年末增加6.57 个百分点。

受委托办理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业务的银行5家,比上年增加(减少)0家。

2.住房公积金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2019年,发放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项目贷款0亿元,回收项目贷款0亿元。    2019年末,累计发放项目贷款0亿元,项目贷款余额0亿元。

(四)购买国债:2019年,购买(记账式、凭证式)国债0亿元,(兑付、转让、收回)国债0亿元。2019年末,国债余额0亿元,比上年末减少(增加)0亿元。

(五)融资:2019年,融资0亿元,归还0亿元。2019年末,融资总额0亿元,融资余额0亿元。

(六)资金存储: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存款4.28亿元。其中,活期0.01亿元,1年(含)以下定期0亿元,1年以上定期3.67亿元,其他(协定、通知存款等)0.6亿元。

(七)资金运用率:2019年末,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余额、项目贷款余额和购买国债余额的总和占缴存余额的91.59%,比上年末增加6.57个百分点。

三、主要财务数据

(一)业务收入:2019年,业务收入13814.73万元,同比增长11.62 %。其中,存款利息2527.59万元,委托贷款利息11285.28万元,国债利息0万元,其他1.86万元。

(二)业务支出:2019年,业务支出6684.82万元,同比增长13.83%。其中,支付职工住房公积金利息5949.99万元,归集手续费 0万元,委托贷款手续费451.49万元,其他283.34万元(主要是公转商贷款及批量转让贷款贴息)。

(三)增值收益:2019年,增值收益7129.91万元,同比增长9.63%。增值收益率1.77%,比上年减少0.04个百分点。

(四)增值收益分配:2019年,提取贷款风险准备金4491.84万元,提取管理费用1363.88万元,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74.19万元。

2019年,上交财政管理费用1371.03万元(含补交2018年7.16万元)。上缴2018年财政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1227.30万元。

2019年末,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 31776.76万元。累计提取城市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建设补充资金5321.88万元。

(五)管理费用支出:2019年,管理费用支出1339.59万元,同比下降1.33%。其中,人员经费654.18万元,公用经费90.47万元,专项经费594.94万元。

四、资产风险状况

(一)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末,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205.03万元,逾期率0.53‰。

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按增值收益的63 %提取。2019年,提取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4491.84万元,使用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2019 年末,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31776.76万元,占个人住房贷款余额的8.25%,个人住房贷款逾期额与个人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65%。

(二)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逾期项目贷款0万元,逾期率0‰。

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按贷款余额的0%提取。2019年,提取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0万元,使用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核销呆坏账0万元,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0万元,占项目贷款余额的0%,项目贷款逾期额与项目贷款风险准备金余额的比率为0%。

五、社会经济效益

(一)缴存业务:2019年,实缴单位数、实缴职工人数和缴存额同比分别增长10.11%、13.42%和 19.91%。

缴存单位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53.65%,国有企业占10.27%,城镇集体企业占1.36%,外商投资企业占2.19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27.1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1.14%,其他占4.24%。

缴存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49.61%,国有企业占20.37%,城镇集体企业占 1.98%,外商投资企业占5.86 %,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17.85%,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5%,其他占3.78%;中、低收入占99.46%,高收入占0.54%。

新开户职工中,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占29.83%,国有企业占15.56%,城镇集体企业占0.71%,外商投资企业占9.30%,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占38.68%,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占0.56%,其他占5.36%;中、低收入占99.92%,高收入占0.08%。

(二)提取业务:2019年,4.09万名缴存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11.12 亿元。

提取金额中,住房消费提取占78.92%(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80%,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34%,租赁住房占8.12%,其他占0%);非住房消费提取占21.08%(离休和退休提取占13.78%,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4.75%,出境定居占0 %,其他占2.55%)。

提取职工中,中、低收入占98.54%,高收入占1.46%。

(三)贷款业务

1.个人住房贷款:2019年,支持职工购建房32.06万平方米,年末个人住房贷款市场占有率(含公转商贴息贷款)为9.33%,比上年末增加0.4个百分点。通过申请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可节约职工购房利息支出34824.25万元。

职工贷款笔数中,购房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占23.91%,90-144(含)平方米占65.70%,144平方米以上占10.39%。购买新房占60.39%(其中购买保障性住房占 0 %),购买二手房占35.9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3.69 %,其他占0%。

职工贷款笔数中,单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34.71%,双缴存职工申请贷款占65.06%,三人及以上缴存职工共同申请贷款占0.23%。

贷款职工中,30岁(含)以下占31.63%,30岁-40岁(含)占43.34%,40岁-50岁(含)占20.29%,50岁以上占4.74%;首次申请贷款占93.26%,二次及以上申请贷款占6.74%;中、低收入占99.06%,高收入占0.94%。

2.异地贷款:2019年,发放异地贷款164笔6029.20万元。2019年末,发放异地贷款总额23846.27万元,异地贷款余额    21255.69万元。

3.公转商贴息贷款:2019年,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0 笔 0万元,支持职工购建住房面积0万平方米,当年贴息额200.98万元。2019年末,累计发放公转商贴息贷款1606笔28573.52万元,累计贴息1969.73万元。

4.支持保障性住房建设试点项目贷款:2019年末,累计试点项目0个,贷款额度0亿元,建筑面积0万平方米,可解决0户中低收入职工家庭的住房问题。0个试点项目贷款资金已发放并还清贷款本息。

(四)住房贡献率:2019年,个人住房贷款发放额、公转商贴息贷款发放额、项目贷款发放额、住房消费提取额的总和与当年缴存额的比率为119.33%,比上年增加24.50个百分点。

六、其他重要事项

(一)当年机构及职能调整情况、受委托办理缴存贷款业务金融机构变更情况

2019年,中心机构及职能无调整。经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2019年第二次全体会议审议,在确保资金安全和风险保障的前提下,同意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兴业银行北海分行、桂林银行北海分行、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海分行等四家金融机构开立住房公积金存款账户。

(二)当年住房公积金政策调整及执行情况

1.2019年,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限额:上限为17406元,按统计部门公布的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3倍来确定;下限为1680元,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区职工*工资标准的通知》(桂政发〔2018〕6号)规定,按北海市的*工资标准来确定。北海市缴存单位及其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均为12%,*缴存比例均为5%。

2.2019年4月12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印发《关于既有住宅加装电梯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通知》,规定北海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出资为该住宅加装电梯,并已办理相关规划建设手续的,该既有住宅所有权人及其配偶可以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

3.2019年9月29日,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委员会印发《关于调整住房公积金贷款政策的通知》(北房金委〔2019〕3号),一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必须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以上;二是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额度调整为单身职工40万元、已婚职工50万元;三是缴存职工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或申请第二次住房公积金贷款的,**款比例为60%;四是住房公积金可贷额度计算公式确定为:月缴存额×12个月×距法定退休年限×2倍。

4.利率按当年人民银行通知的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执行。

(三)当年服务改进情况

2019年3月,为深化“放管服”改革,按照合浦县政府统一安排,中心合浦管理部顺利进驻合浦县政务服务中心,将住房公积金业务集中办理,方便群众,进一步改善办公环境,提升服务水平。

另外,中心大力拓展“互联网+公积金”服务,相继开通官方微信公众号、单位版和个人版网上服务大厅、手机APP等服务渠道,并于12月通过住建部住房公积金综合服务平台验收工作,实现住房公积金业务线上线下深度融合。同时,推出多样化便民服务功能,一是与腾讯公司合作,充分运用人脸识别技术,推行微信网厅“互联网+人脸识别”身份认证模式,为缴存职工免费提供线上身份核验服务;二是启用电子印章功能,简化办理流程,提高业务办理效率,降低住房公积金业务办理成本,让需要盖章材料的办事群众不用再去前台打印盖章,省去“跑腿”的麻烦。目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离职提取、离退休提取、偿还公积金贷款提取、租房提取、贷款预约等业务实现了网上办,满足缴存单位和缴存职工多元化、个性化服务需求。据统计,我市已有1456个单位开通单位版网厅,办理归集业务6785笔,汇缴公积金7430.22万元;个人版网厅注册用户12707人,办结提取业务388笔,累计金额508.89万元;微信公众号关注人数27423人,微信网厅、手机APP分别注册用户15078人、1214人,共办结提取业务2611笔,累计金额2899.99万元;申请贷款预约服务163人。

(四)当年信息化建设情况

2019年,中心继续加大信息化建设。一是完成全国公积金数据平台接入工作,实现与税务总局总对总的数据交换。二是直连接入全国公积金转移接续平台,实现公积金全国范围内“账随人走、钱随账走”,避免职工在转入地和转出地往返奔波。

(五)当年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及职工所获荣誉情况

2019年,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服务窗口被继续认定为广西壮族自治区级青年文明号。

(六)当年对违反《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相关法规行为进行行政处罚和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情况

中心严格按照《广西住房公积金业务管理规范》的规定程序受理投诉、举报,及时处理、跟踪落实,着力维护干部职工的合法权益,积极与相关单位沟通,尽力做好协调工作,努力化解社会矛盾。2019年,共接待、处理来访来电50余人次,正式受理投诉举报5件,目前3件办结,2件按规定程序进行处理当中。对不按时缴存或少缴住房公积金的单位及时发出《限期缴存通知书》31份,对尚未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的单位发出《限期办理通知书》30份,并对在限期内未前来办理登记手续的单位通过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示。2019年度通过行政执法促建单位6个,促建职工人数287人。本年度没有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根据《条例》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财政部 人民银行 公安部关于开展治理违规提取住房公积金工作的通知》(建金〔2018〕46号)精神,对部分单位职工使用假结婚证、假购房合同等不正当手段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严格依法依规处理,打击骗提住房公积金违法行为,规范我市住房公积金提取使用。2019年,发现21起骗提住房公积金行为,涉及金额67.22万元,并追回违规骗提金额49.7万元。

(七)当年对住房公积金管理人员违规行为的纠正和处理情况等

无。

(八)其他需要披露的情况

无。

北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2020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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